負責人: 羅翊浦 0933113793
比賽地點: 嘉義大學嘉禾館 1F
比賽用球: RSL4號球
裁判來源: 嘉義大學羽球校隊(聯絡人:朱柏學)
◆ 報名規則:
每隊報名人數至少8人。
◆ 檢錄規則:
1、請參賽人員於當天第一場比賽前20分鐘至檢錄台完成檢錄,並由各校系隊隊長領取出賽表填寫出賽人員名單並交回。
2、檢錄採用學生證或出示在學證名,教職員採教職員證,如有比賽人員未到達請隊長以電話通知該聯絡人。
3、每個項目只開放一位教職員報名。
4、由檢錄台人員一對一比對本人與證件,若差異過大,大會可要求提供第二證件。
5、 檢錄之選手需已登錄在秩序冊上的報名名單,未登錄或未檢錄的選手不得出賽。
6、 單一學校單一選手一天檢錄一次,檢錄完成後,學生證須放置於檢錄台備查,每場比賽開始前將學生證與出賽表上出賽人員進行比對,確認無誤後開始比賽。
7、 比賽後發現若有選手資格不符,該場比賽判定為該隊輸。
◆ 比賽規則:
1、賽制:賽制為五點制(男單、男雙、女單、女雙、混雙),五點必須打完,各點採三戰兩勝制,每局其中一方得11分時,可由雙方選手自行決定是否休息1分鐘,各局間休息一分鐘。
2、球員輪替:對同一所學校不可兼點。
3、計分:球落地得分,每局以21分計。在20分平手時為deuce,先連續得兩分者勝。若一直平手,先得25分的選手勝出。
4、比賽前將由主審判進行確認選手,出賽選手必須攜帶學生證、教師證驗證身份。如確認時超過3分鐘未到者視同棄權,該點比賽計0分。比賽前3分鐘某隊若未推派線審,則該隊下一點視同棄權。並請在大會提醒後立刻派線審至場地,若仍未推派線審而導致比賽延遲扣該隊積分1分。
5、競賽之爭議由主審之判決為終決。
6、若比賽進行到途中,有選手出現重大傷痛而致無法照常進行比賽,則該點該隊判負。
7、名次判定:
甲、 該點勝者2分,敗者1分,棄權0分。以總積分多寡排訂名次。
乙、 兩隊積分相同者,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丙、 三隊以上積分相同者,以勝點數除以負點數的勝率,大者為勝;若再相同,則比勝局數/負局數的勝率;再相同,比勝分數/負分數的勝率。
8、上述未提及規則採中華羽球協會公告之最新規則。
◆ 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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