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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

時間:3/21(日)14:00-16:00

地點:理工大樓電機系三樓研討室318

各校參賽人數:2人+1候補

賽制:循環賽


◆ 規則:

1. 各校自行商議選手代號:(A)、(B)以及候補。

2. 每校派出 2-3 人參賽,可重複出賽,一局一盤,賽制採循環制。

3. 一局限時 30 分鐘,時間之內沒有勝負為和局。

4. 比賽採積分制,贏家得 2 分,和局各得 1 分,輸家則為 0 分。

5. 最後以總積分決定名次,如果積分相同則比勝場數,若勝場數也相同則並列同名次。

6. 比賽中請遵守【起手無回大丈夫、觀棋不語真君子】之原則。

7. 比賽前猜拳決定紅(帥)棋或黑(將)棋,以紅棋先下。

8. 離手為定:一著棋走了之後,不得再予更改,以手離開棋子為準。

9. 每下一棋思考時間為一分鐘內,方便比賽之進行。

10. 如思考時間超過,警告一次,超過三次之警告,取消比賽資格。

11. 非參賽者不可於比賽當下給予提示或意見,初犯予以警告;再犯扣該校比賽積分一分(扣至零分則以零分計算);三犯則取消該校比賽資格,積分以零分計算。

12. 比賽期間若有問題皆可詢問裁判。

13. 參賽者於開賽前 15 分鐘內檢錄;遲到 10 分鐘取消比賽資格。

14. 如果有參賽人數不足之情況,由同校登記之候補選手參賽。

15. 若各校不參加該項比賽,請在聯絡人欄位註明不參加。

16. 報名卻無故棄賽者,扣該校總積分一分。

17. 比賽途中若有選手不小心將棋子撞倒,必須盡力將其恢復原狀並由其他選手和裁判確認,若無法恢復原狀其他選手可選擇重新比賽或是直接判撞倒棋子的選手輸掉比賽。

18. 如有任何未能預期之特殊狀況,裁判保有最終解釋權。


◆ 賽程:

**屏科與嘉大之候補人員,可在自選局決定是否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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